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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激活研发内生动力

中心动态 2026/01/23 17:4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过去一年,聚焦研发中心改革发展需求,以激活人力资源内生动力为根本,在人事管理、用工模式、薪酬分配三大领域精准施策、稳步推进,一系列实打实的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为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人事改革畅通“能上能下”通道。针对管理人员 “能上不能下”、科技研发人员 “能进不能出” 的痛点,研发中心建立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明确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为依据,配套完善部门工作述职评议、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等辅助指标,形成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调整、薪酬待遇挂钩。在上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中,1名中层管理人员和6名一般管理人员被认定为末等,研发中心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强化考核兑现,对末等等次人员实施诫勉谈话、绩效工资降档处理,并量身定制能力提升计划,明确整改方向。在科技研发人员队伍建设中,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科技研发人员层级认定考核管理制度》,并依据科技研发人员层级认定考核结果,对1名研发成果业绩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核心骨干研发人员实现层级晋升,对1名研发业绩不达标的研发人员进行层级下调,对2名不胜任岗位要求的科技研发人员通过转岗淘汰等退出科技研发岗位。改革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明确的激励与约束,倒逼全员提升履职能力,提升价值创造。研发中心始终坚持 “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动态管理机制,让各类人才队伍实现了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打破铁岗位,激活流动性。现在研发中心内部 “比学习、比创新、比贡献” 的干事创业氛围越来越浓厚,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快速提升。

        薪酬激励点燃干事创业“动力源”薪酬分配是激励员工的 “指挥棒”,也是改革的 “牛鼻子”。近年来,研发中心先后修订完善了《宽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市场人员销售激励办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奖励暂行办法》及《内部市场化考核分配办法》等系列制度,构建起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考核分配体系,强化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作用。绩效薪酬实施办法明确 “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的刚性原则,同一职级细分多个薪酬档次,拉开收入差距,让多劳者多得、优绩者优酬。根据上年度全员业绩综合考核结果,完成对 18 名员工绩效档次动态调整,约占员工总数的26%;其中11 名业绩突出员工绩效工资从 B档晋升至 A档,获得实实在在的工资收入提升;7 名考核未达标、履职不到位的员工绩效工资从 B档调整为 C档,其工资收入也相应下调。“现在工资和业绩贡献直接挂钩,干得好与不好差别明显,大家想干事的动力和主动争抢攻坚任务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一位获得薪酬晋升的研发骨干表示,薪酬分配改革的 “奖优罚劣” ,打破了工资收入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激活了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顶岗创效”优化人力资源实现降本增效。研发中心正处于发展期,为控制人工成本,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定员配置相对紧张。面对生产一线阶段性用工紧张的难题,研发中心组织开展“一人多岗、顶岗创效” 活动,建立跨部门人力资源调剂机制,筛选具备多岗位胜任能力的员工组建 “机动支援队”,根据生产订单峰值需求,将员工精准调配至生产紧缺岗位,实现 “一人多岗、一才多能”,生产成本大幅下降。2025年度累计开展“顶岗创效” 活动216 人次,不仅有效缓解了生产人员不足的压力,保障了所有生产订单按时交付,年度累计节约人工成本10.76 万元。

通过人事、用工、薪酬改革协同发力,研发中心的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组织效能、人才活力、科研成果及经营效益实现了同步提升。研发中心营造出了聚集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了大批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和挖掘,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发明专利连年大幅提升,新材料产品产销量三年增长15倍,营业收入三年增长11.6倍,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现已建成两个省级技术平台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被济宁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济宁市科技创新优秀团队”和“济宁市复合新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2025年7月,研发中心联合山东大学成功揭榜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获得省科技厅拨付专项资金980万元。这代表研发中心在科技研发攻关和技术创新领域达到全省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