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检查标准,落实安全检查责任,提高安全检查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消除问题和隐患,集团公司出台了《对标对表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对标对表安全管理。
对标对表安全管理通过编制系统化、科学化的安全检查标准,对生产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岗位等进行深度检查,及时发现、登记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与有害因素、安全缺陷等,切实发挥安全检查在生产过程和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形成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对标对表安全管理将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分行业、分专业、分场所编制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煤矿企业主要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工作面安撤等专业进行编制;化工企业以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等为单元进行编制;发电企业以锅炉、汽机、电气、热工、化水、储运等为单元进行编制;建材企业以熟料车间、水泥车间、机电管理、余热发电等为单元进行编制;物流港主要以码头管理进行编制。检查过程中,同一表格可作为相同工艺、相同设备、相同专业的检查标准,不单单针对哪个企业、哪个行业。在检查中对照、在对照中完善,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不适合现场的内容和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或删减,对新出的标准或者有助于提高现场管理的内容及时添加,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标准的有效性和指导性。
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按照分工安排,向检查人员分发相关的检查表。检查地点涉及多个专业或单元的内容,要向检查人员分发所有涉及到的专业或单元检查表。检查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进行登记,记录问题和隐患。现场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在检查表中无对应条款时,要一并登记在检查表上。检查结束后,由现场人员或陪检人员签字确认。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要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书面形式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单后,要按照集团公司《问题隐患闭合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
检查人员在对照检查表检查时,因降低标准、漏项漏查、故意隐瞒等未及时发现或登记的问题隐患,在下一次安全检查时,被其他检查人员查出(由于现场动态变化造成的问题隐患除外),对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每条每次对检查人员罚款300元。